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就业 > 研究生招生 > 正文

研究生招生

江南大学外国语学院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7-09-15  来源:   编辑: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江南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为保证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拔质量和接收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外国语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接收推免生组织、考核、审核、咨询、信息公开公示等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系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免生资格;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三、申请及接收流程

(一) 具有申报资格的推免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以及我校的公告信息报名、缴费;

(二)我院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三)我院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

(四)复试采用面试形式(现场、电话或网络视频),满分100分,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日期自9月20日起;

(五)已获我院组织的2017年暑期夏令营优秀营员称号的考生,如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免资格,并报考我校研究生,可以免试录取;

(六)收到推免生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须在8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本校报考我院并通过面试的考生须在9月29日前报考并接受待录取,过时将不予接收;

(七)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招办将协同纪委办公室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八)学院对通过复试且体检合格(体检表在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在本科就读学校校医院体检,体检表在并加盖医院公章后提交申请学院)的推免生在管理后台输入复试成绩并发送待录取通知

 

四、学费与奖助政策

(一)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相关规定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栏目《江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二)被我院录取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推免生,入学后可享受5000-10000元优秀新生奖;

(三)被我院录取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推免生具有导师选取优先权。

 

五、其他事项:

(一)接收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如在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二)复试时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①英语专业四级成绩单(非现场复试时需提供原始成绩单的清晰扫描件);

②体检表(考生在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空白体检表格,在本科就读学校体检,并加盖校医院公章),由于时间原因不能及时提交的可在后期通过快递邮寄方式提交。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外国语学院;邮编:214122

联系人:翟老师;联系电话:0510-85197986;Email44272446@qq.com

 

七、本细则经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通过,由本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外国语学院

 

2017年9月15日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管理处
校内备案号:JW备170154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邮编:214122

联系电话:0510-85911645

服务邮箱:wgyxy@jiangnan.edu.cn

  • 学院微信

  • 微信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