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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江南大学外国语学院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5-09-11  来源:外国语学院   编辑:外国语学院
江南大学外国语学院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
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根据《江南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为保证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拔质量和接收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外国语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接收推免生组织、考核、审核、咨询、信息公开公示等工作。
二、申报条件
1、系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在就读学校取得推免生资格;
2、大学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必须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三、申报流程
考生网上报名、提交材料,由学院审核。通过审核的,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考核,考核合格,发送待录取通知。
(一)网上申报
928开始,具有申报资格的推免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以及江南大学的公告信息报名、缴费。
(二)学院审核
学院对申请者提交的网报信息进行审核,根据学生的报名情况,在930日前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对审核通过者发布复试通知。
(三)考核环节
第一批次于930日,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复试采用面试的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语言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批判性思维能力和综合反应能力;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15分钟,满分100分。
第二批次视第一批情况而定。
(四)体检
考生在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空白体检表格,在本科就读学校体检,并加盖校医院公章。
四、择优录取
已获得我院组织的2015年暑期夏令营优秀营员的学生,获得本校的推免资格,并报考我校,可以免试录取。
学院根据申请者提供的材料和复试成绩,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并于1015日前发送待录取通知。填报《外国语学院2016年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情况汇总表》并上报研究生院。
五、其他事项:
1、接收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如在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2复试时须携带以下申请材料:
①专业四级的成绩单;
②体检表(考生在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空白体检表格,在本科就读学校体检,并加盖校医院公章),由于时间原因不能提交的可稍后通过快递邮寄方式提交。
外国语学院
2015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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