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本科学生的国际交流水平,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江南大学“远翔奖学金”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的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5年 “远翔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申请条件
(一)评选对象
1. 海外留学奖学金类:2025年赴海外合作院校、研究机构进行3个月及以上的专业学习或毕业设计(不含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本科生。
2. 海外游学奖学金类:2025年赴海外合作院校、研究机构等进行3个月以内的课程学习、学术交流、实践实习等活动的本科生。
(二)基本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我校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
3.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江南大学。
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5. 诚实守信,品德优良,身体健康。
6.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异。
7.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派出。
8. 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同类型“远翔奖学金”。
(三)具体申请条件
参与综合排名世界前200高校海外交流项目者,以及其他符合奖励标准的海外交流项目参与者。具体申请条件按照《江南大学“远翔奖学金”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见附件1)执行。
二、工作程序
(一)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江南大学“远翔奖学金”学生申请表 》(见附件2),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1.成绩单复印件。
2.英语成绩复印件。
(以上两项仅海外游学奖学金申请者提交)
3.护照或通行证复印件。
4.签证或签注复印件。
5.出入境记录复印件,未完成项目的学生只提供出境记录复印件。
(二)学院审核。学院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填写《江南大学“远翔奖学金” 海外留学奖学金学生申请汇总表》和《江南大学“远翔奖学金” 海外游学奖学金学生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4)。
(三)上报材料。
纸质材料:
1. 《江南大学“远翔奖学金”学生申请表 》(见附件2)
2. 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
电子材料:
1. 《江南大学“远翔奖学金” 海外留学奖学金学生申请汇总表》(附件3),命名“外国语学院—班级—学号—姓名—海外留学奖学金”。
2. 《江南大学“远翔奖学金” 海外游学奖学金学生申请汇总表》(附件4),命名“外国语学院—班级—学号—姓名—海外游学奖学金”。
(四)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材料交至外国语学院A427,电子材料发至644116783@qq.com,截止时间:11月10日 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