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与《江南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有关文件精神,为了顺利开展接收推免生工作并营造公平竞争、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推免生招生环境,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组织、考核、审核、咨询、信息公开公示等具体工作。
二、申请者须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系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免生资格;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五)已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六)优先考虑语言学与翻译方向推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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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收专业
推免生原就读专业须为英语类专业(英语、商务英语与翻译),不接受跨专业推免生。
四、申请及接收流程
(一)具有申报资格的推免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以及我校、我院的公告信息报名;
(二)我院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三)我院将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
(四)复试主要采用面试形式(现场、电话或网络视频)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外语应用能力,请确保手机保持畅通,具体复试时间将直接通知考生本人;
(五)我院对通过复试且体检合格(体检表在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在本科就读学校校医院体检,体检表需在加盖医院公章后提交我院)的推免生在管理后台输入复试成绩并发送待录取通知;
(六)收到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须在8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本校报考我院并通过面试的考生须在9月29日前报考并接受待录取,过时将不予接收。
(七)凡被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招办将协同纪委办公室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五、学费与奖助政策
(一)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相关规定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栏目《江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二)被我院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享受5000-10000元优秀新生奖;
(三)被我院录取的推免生具有选择导师的优先权。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申请者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均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二)复试时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①英语专业四级成绩单(非现场复试时需提供原始成绩单的清晰扫描件);
②体检表(体检表在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在本科就读学校校医院体检,体检表需加盖医院公章然后提交我院),由于时间原因不能及时提交的可在后期通过快递邮寄方式提交。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外国语学院;邮编:214122;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510-85197986(工作日联系)。
八、本细则经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通过,由本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江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8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