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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发布

关于开展江南大学2025-2026学年“校长特别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02  来源:学工   编辑:文:朱家烨

各位同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扬“笃学尚行,止于至善”的校训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校学生追求卓越、勇攀高峰,根据《江南大学校长特别奖评选办法(2025年修订)》(江大校办〔2025〕22号),学校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校长特别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江南大学在籍毕业年级学生。分本科生组、研究生组两个组别进行评选。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1. 评选名额:推选若干名学生(本科生不超过15名,硕士生不超过10名,博士生不超过5名)作为候选人。最终从本科生组、研究生组中分别评选不超过10名学生获得“江南大学校长特别奖”,其余学生获得“江南大学校长特别奖提名奖”。

2. 奖励标准:“江南大学校长特别奖”奖励额度为30000元/名。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申报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2. 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学风和科研作风良好,本科生每学年综合测评位于班级前30%,研究生在参评学段内综合素质测评曾获“优”。

3. 本科生须获得2名高级职称教师实名推荐,研究生须获得导师同意推荐。

(二)具体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表现优异,在学生群体中发挥标杆示范作用。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即可申报:

1.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过程中模范带头;或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领域表现突出;或在组织参加党团活动中担当有为。

2. 在专业学习和科学研究方面成绩显著,学术成果丰硕、具备创新性和代表性。申报人须为参评成果的第一完成人,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江南大学”。

3. 在社会服务、校园文化、劳动实践、艺体竞赛、创新创业等某个方面表现突出,为学校赢得较高荣誉或积极社会影响。

(三)特别推荐条件

对于在某方面有特别突出成绩,或为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突出贡献,在学生中能起到良好榜样示范作用者,可由所在学院院长特别推荐,每位院长特别推荐名额不超过1名。

四、评选程序

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全面统筹领导“校长特别奖”的评选、管理等工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具体组织实施。

(一)宣传动员(4月12日前)

“校长特别奖”为江南大学学生最高荣誉奖,学院要进行广泛宣传,大力营造氛围,深入挖掘典型,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报。

(二)学院遴选(4月15日前)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切实履行好推荐审核职责,确保申报人信息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择优推荐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同时开展先进事迹宣传。

(三)学校评审(4月—5月)

1. 材料评审(4月29日前)

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开展材料评审工作,对各学院推荐的学生进行初评,并确定参加现场评审的人员名单。

2. 现场评审(5月中下旬)

现场评审采用风采展示与答辩的形式,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3. 成绩评定

最终成绩评定由初评成绩和现场评审成绩综合计分,按得分排序确定获奖者。

(四)表彰奖励(6月中上旬)

学校将对获奖学生统一表彰,颁发荣誉证书、荣誉奖章,并发放奖金。

五、材料提交

请各位同学于4月8日(周三)前报送相关材料:

(一)申报材料

电子版:《江南大学校长特别奖推荐表》(附件2/3,签名处先空着)、《江南大学校长特别奖推荐汇总表》(附件4)、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以及相关支撑材料(成绩证明、科研情况、荣誉及获奖证书扫描件等)发送至邮箱649659647@qq.com(标题及文件名均为“学号+姓名+校长特别奖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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