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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发布

关于做好2024年服兵役学生国家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2  来源:学工   编辑:文:朱家烨

各位同学:

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高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根据《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财教〔2021〕310号)文件要求,对服兵役学生实行国家教育资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2024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和毕业生;2024年退役复学的在校生。

2、补报往年参军入伍的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是指毕业年份早于入伍年份的毕业生,但不追溯文件实施起始年——2013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如2011年毕业生,2013年入伍的即可以申请;2011年毕业生,2012年入伍的不可以申请。

3、退役后,参加高考考入我校,且目前在校就读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指学生先服兵役,退役后通过高考考入高校学习)。

二、申请流程

1、应征入伍学生和退役复学学生均需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按要求在线准确填写并正反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应征入伍学生填写《申请表Ⅰ》,退役复学学生填写《申请表Ⅱ》,均为一式两份。

2、应征入伍学生申请学费补偿,需提供《申请表Ⅰ》(征兵办公室、财务处盖章)、《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本人的中国工商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1份(为防复印不清晰,需在空白处手写开户银行账号和开户行名称;银行卡应为一类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3、退役士兵学生申请学费减免,需提供《申请表Ⅱ》(征兵办公室、财务处盖章)、退役证书复印件1份、本人的中国工商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1份(为防复印不清晰,需在空白处手写开户银行账号和开户行名称;银行卡应为一类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4、申请资助学生按照“先去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盖章(如果从学校应征入伍的学生需要去滨湖区征兵办盖章)—再去校财务处审核缴纳学费信息—最后到学生资助中心交表”的顺序,完成申请表的流转。注意,申请表上本人签字应为本人手写。

三、工作要求

1、从2019年开始,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学生与退役士兵的国家资助同步申请、审核并发放,退役后考入我校或复学的学生不再逐年申请资助,而是一次性提出学费减免申请。

2、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服兵役学生资助工作,认真阅读国家文件精神,做好资助政策宣传,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含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往年未办理该项资助的服兵役学生),提醒他们按时申请提交材料。

3、所有服兵役学生(含应征入伍和退役复学)都需要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表格,办理相关手续。补报往年应征入伍在校生和毕业生要求同上

4、服兵役学生纸质版申请材料,请各申请学生于2024年9月20日前交至学院A427办公室辅导员朱家烨处,电子版汇总表(附件3)命名为“学号+姓名+江南大学2024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申请汇总表”,发送至173277800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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