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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发布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博世大学新生助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27  来源:学工   编辑:文:朱家烨 审核:刘伯贤

各位同学:

为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传递党的关怀、服务青少年成长发展,进一步提升“希望工程圆梦大学”助学育人质量,博世(中国)携手上海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上海青基会”)共同开展“2023博世大学新生助学”活动,特在我校设立了“2023博世大学新生助学金”。现就相关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名额

(一)资助对象

1、2023-2024学年学校认定的2023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其中,孤儿、事实孤儿、学生本人伤残、因自然灾害或重大家庭变故造成家庭困难、单亲家庭子女优先;

2、艺术设计、表演类、舞蹈类、动画类等艺术类设计专业不参评。

(二)资助名额

学院共推荐1名学生,每名学生4000元。

二、评选推荐与报送

(一)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亲笔填写申请表、申请信,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材料提交所在学院。

2、学院评审推荐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中心。

3、学生资助中心对学院推荐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并提交评审,确定人选且公示无异议后报上海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最终资助名单由上海青基会、博世(中国)慈善中心终审后确定。

(二)材料清单

1、《2023博世大学新生助学金申请表》(若有助学贷款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2023博世大学新生助学金申请信》

(三)报送要求

1、电子版材料清单1与2,分别命名为:

学号+姓名+2023博世大学新生助学金申请表、学号+姓名+助学贷款证明材料(如有)、学号+姓名+2023博世大学新生助学金申请信

2、11月1日前将所有电子材料发送至3518400532@qq.com,邮件主题为:学号+姓名+博世大学新生助学金申请材料。

三、相关说明

博世助学金受助学生需保证申请材料真实可靠,一经发现不诚信行为,将取消受助资格,并要求返还助学金。

受助学生在大一学年结束后需汇报学习情况及助学金使用情况,接受博世中国慈善中心的回访。

受助学生有机会获得博世学生福袋,并参与博世中国慈善中心组织的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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